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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 【字体:
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作者:政府办    文章来源: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范政办〔2007〕28号
                                                             

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范县交通系统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交通局制定的《范县交通系统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六日


范县交通系统 “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
(县交通局)

  为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确保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结合我县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交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开展 “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本次“百日安全”活动,重点是加强对路桥通行能力、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路桥及道路、水上运输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努力提高相关责任单位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此次“百日安全”活动从2007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主要任务: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活动宣传方案,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为开展本次“百日安全”活动奠定舆论基础。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
主要任务: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深入县乡村所有道路及运输企业、浮桥、渡口,认真开展地毯式排查,主要检查责任区内是否存在危路危桥、各运输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了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排查事故隐患安全档案,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5日)。
主要任务:进一步巩固自查自纠阶段成果,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存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与后续跟踪处理工作。重点加大对超限超载、损毁道路和非法经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行为的现场稽查力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6日至12月10日)。
根据“百日安全”活动目标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百日安全”活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对开展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走过场、问题多,造成责任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措施要求
㈠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百日安全”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县交通系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华(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士达(县交通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谷明江(县公路局副局长)
      张合生(县老城车站站长)
  成   员:许     峰(县交通局业务股股长)
      张继增(县交通局财务股股长、办公室副主任)
      高贤印(县运管所所长)
      鲁先贵(县地道所所长)
      魏拥军(县海事处处长)
      陆家民(县公路局路政大队长)
  县交通系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许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抓好“百日安全”活动实施工作。
㈡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1、道路保通方面,由各乡镇政府、公路局、地道所负责组织实施。
活动内容:一是提高路政管理职能,加大路桥的安全管理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以防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干线公路和县、乡、村道路运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对重点路段的坑槽进行修补处理,使路面平整无坑槽,确保运行安全。三是加强桥梁、涵洞的安全状况检查,对于宽路窄桥现象,要专门制作警示标志,逐步进行完善。四是要在易发事故的学校门口、人口密集的村镇设立警示标志。五是根据县乡村道路设计要求低的特点,要加大超限车辆的管理,坚决遏止超限车辆行驶地方道路。六是依据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施工保通工作,公路局和地道所要根据各施工路段进展情况,不断完善保通方案,健全保通组织,落实保通人员,严格交通管理。
2、道路运输方面,由县运管所和交通服务站负责组织实施。
活动内容: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印发有关《安全生产法》的图片、传单等资料。积极开展“百日安全”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对运输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车、船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治理各种交通违章行为。各客运站、点一定要严格按照客车载客人数售票,严禁超载客车出站离点,同时要做好“三品”的检查工作,严禁“三品”上车;三是按照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有关证件的发放。有关企业要切实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四是要按照有关交通法规要求,对所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面排查其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安全资格条件,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3、水路运输方面,由各沿黄乡镇政府及县海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活动内容:一是要按照有关交通法规要求,对所有水上运输企业(个人),全面排查其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水上运输安全资格条件,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等;二是对我县辖区水域范围内的水上运输船舶以及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的行为进行整治。三是要充分发挥水上交通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单位协调与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打击非法水上运输的经营行为;四是要作好浮桥、渡口的安全管理,努力提高其经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防控能力。五是海事部门要把渡运安全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乡镇渡口现场管理人员职责,督促乡(镇)政府加强现场管理。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力争达到“四个真、一个确保”,即安全管理工作真重视、安全制度真落实、安全隐患真整改、安全责任事故真惩处,确保“百日安全”活动落到实处。
㈢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全面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本次百日安全活动。要制订本单位安全活动的具体方案,安排人员参与到“百日安全”活动中,把专项活动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重点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不懈”的原则,开展联合行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总结。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意义,为安全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书面总结,要于12月10日前上报“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交通         安全          方案         通知
 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     

文章录入:种振波    责任编辑:种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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