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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豫鲁两省交界处,南依黄河,北枕金堤,区位优势独特,是衔接融合环渤海经济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黄河、金堤河横贯县境,沿黄线长达47公里。 西汉初置县,因范水穿城而过得名,迄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是范姓、顾姓、秦姓、姚姓的起源地。古代晋楚“城濮之战”、齐魏“孙庞斗智”、“二十四孝”中的“孝感动天”“子路负米”“芦衣顺母”“恣蚊饱血”等均发生在这里,现有丹朱遗址、闵子骞墓、范武子墓等文化古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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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县民政局 关于提高全县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征求意见稿

  • 序号:1315398  索引号:j0001-2026-131539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浏览量:42  日期:2026-06-15字号:[ 大 中 ]

范县民政局

关于提高全县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征求意见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范水办事处筹备组、栖凤楼办事处筹备组,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督查服务中心:

按照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精神,2026年我县再次提高低保、特困供养标准。为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需你们协助完成征求意见表的反馈工作。现将《关于提高全县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汇报》和征求意见表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主要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6月29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征求意见表》以PDF格式反馈县民政局邮箱。

此函。

联系人:黄海霞    联系电话:8757155

邮箱:fanxiandb@sina.com

附件:1.《关于提高全县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汇报》

      2.征求意见表

 

范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1

 

关于提高我县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汇报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濮阳市民政局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濮民〔2026〕17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对提高全县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标准工作进行了谋划,提出了初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困难群众及现行救助标准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28人、农村低保对象15100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5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750人。

我县现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是月人均697元、523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348.5元、261.5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月679.9元。

二、拟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资金测算情况

为落实《濮阳市民政局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濮民〔2026〕17号),经核算,我县城乡低保标准拟分别提高58元、70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相应提高29元、35元。提标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9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77.5元;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2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3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96.5元;我县财政补助水平分别达到城镇低保A类每人每月755元、B类每人每月550元、C类每人每月390元、D类每人每月320元、E类每人每月151元;农村低保A类每人每月593元、B类每人每月360元、C类每人每月300元、D类每人每月240元、E类每人每月12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06.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1.5元,我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67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70.9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770.9元。按照省级负担40%、市县负担60%的基数测算,预计2026年我县需增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资金508.32万元。省级负担304.992万元、市县两级负担203.28万元。

三、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提请县政府对提高全县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意见进行研究,通过后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印发执行。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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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部门意见要写出明确意见及依据,具体到需修改的文字内容和条款等;如无意见,在具体意见栏填写“无意见”。签字人必须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加盖公章。




结果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相关程序,县民政局于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将《范县民政局关于提高全县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征求意见的函》通过范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向18家单位及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均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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