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即在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内,参保人本人完成缴费后,允许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以下简称资助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一次资助。
资助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确定资助缴费金额,资助缴费申请完成后,税务部门按照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缴费金额信息进行征收。
资助人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河南税务”APP、“豫事办”等线上缴费渠道或者到线下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进行资助缴费。
一、资助缴费申请渠道
(一)线下渠道
资助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被资助人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办理申请,或者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劳动保障所通过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办理申请。
(二)线上渠道
1.“河南社保”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操作说明
(1)资助人登录“河南社保”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首先显示如下:

(2)进入办事大厅页面,可以看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

(3)点击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功能,填写资助人身份、资助人电话、被资助人姓名、被资助人身份证号、金额。

(4)填写完毕后,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业务办理结束。

2.“河南社保”APP操作说明
(1)资助人登录“河南社保”APP,首先显示如下:

(2)进入服务页面,可以看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

(3)点击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申请”功能,填写资助人身份、资助人电话、被资助人姓名、被资助人身份证号、金额。后续流程和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是一样的。

(4)填写完毕后,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业务办理结束。
二、缴费渠道
(一)线下缴费
资助缴费申请成功后,资助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被资助人身份证前往范县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二)线上缴费
1.“河南税务”小程序或公众号。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直接进入社保缴费主入口,选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或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选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点击“是否为别人代缴”,使其变为绿色,在“被代缴人信息”内填写被资助人信息--选择“特殊缴费”,根据申请金额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2.河南税务APP。下载“河南税务”APP软件--完成注册登录--点击“办税”--选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点击“是否为别人代缴”,使其变为绿色,在“被代缴人信息”内填写被资助人信息--选择“特殊缴费”,根据申请金额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三、注意事项
(一)资助人可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完成当年度缴费后,当年内对参保人当年度缴费提供一次资助。
(二)社会资助不替代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按年度计入被资助人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
(三)当年度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不超过我省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当前我省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为5000元,即不超过5000元。
(四)社会资助申请、核定、缴费应在当年12月20日前完成,未完成的,当年度不得再进行社会资助。被资助人当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应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当月前完成社会资助,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不得进行社会资助。
四、举例
张大叔今年54岁,往年每年只交200元,眼看快60岁,担心以后养老金太低,打算之后每年正常缴费选高档次,同时每年办理资助缴费,每年正常交5000元(补贴340元),再资助5000元。
于是2026年从“河南税务”公众号正常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正常缴费到账后,其女儿又通过“河南社保”公众号为父亲资助缴费申请5000元,待申请数据传输到税务后,通过“河南税务”公众号—“特殊缴费”模块缴纳资助的5000元。2026年张大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到账10340元,持续交到60岁,个人账户金额会大幅增加,退休每月养老金明显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