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试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10号)拟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进行贴息。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对试点县域内符合豫政办【2021】5号文件和豫财农水【2021】10号文件要求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本次按照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结息金额,给予年化贴息率2%的贴息。
二、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93—5265195
联系人:王建立 叶建国
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拟贴息明细.docx
范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