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主题 | 关于密切接触者的信息咨询 | ||||
类型 | 网上咨询 | 信息编号 | 19455400 | 来信日期 | 2022-01-14 |
信件内容: | 2022年 1月13日,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我县人员张某于2021年12月31日20:24在鲜物唯煮打边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周某共同就餐,2022年1月1日去的富豪KTV,我县张某经天津市疾控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范县期间其本人接触人员均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以上信息是否属实? |
处理进度 | |
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 | 你好!
留言收悉,具体可咨询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393-5866267。 回复部门: 范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2-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