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86786传真:0393-8799836电子邮件:18639939399@163.com
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2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佳合户外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藤椅项目
|
范县张庄镇浙豫木业园区
|
河南佳合户外家具有限公司
|
河南佳合户外家具有限公司在范县张庄镇浙豫木业园区建设年产5万件藤椅项目
|
河南朵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粉尘、打磨粉尘、涂装粉尘、烘干固化废气、炉窑废气。切割、焊接、打磨粉尘利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涂装粉尘经车间负压抽吸后,经涂装车间中配套的脉冲反吹滤芯回收系统收集;烘干固化废气经负压抽吸后,经1套“UV光氧催化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炉窑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废原料包装、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边角料、炉渣和废藤条收集后集中外售;滤芯收集的编藤粉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机油、废光氧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