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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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7月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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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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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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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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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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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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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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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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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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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久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脱模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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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陈庄镇工业园区政和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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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久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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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久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范县陈庄镇工业园区政和街8号建设年产8000吨脱模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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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子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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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原料和产品形态为液态,各原辅料在溶液中成分不变,物理化学性质稳定,不发生化学反应。原料中不含挥发性物质,搅拌分散过程无加热工序。
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泵和搅拌罐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旱厕产生的粪污定期由周边农户运走沤制农肥;皂液、洗涤剂的包装桶,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定期有原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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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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