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信件主题 | 范县卓越学府不买车位不让业主进车 | ||||
| 类型 | 县长信箱 | 信息编号 | 44344 | 来信日期 | 2026-07-12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好,我是范县卓越学府的一名业主,物业不让业主进私家车,临时进去也不可以,搬东西进去还要向物业领导请示,重要的是他们并不能及时回复,我们这栋楼没有地下车库,当时销售许诺地上可以停车,现在物业以人车分流为由,强制不让车辆进入。 | ||||
| 处理进度 | |
| 状态: | 已回复 |
| 回复: |
来信人,您好: 接到县政府办交办的编号20260712185613252BYWW后,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来信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我单位接到来信人投诉的问题后及时与开发公司联系,向开发公司传达了来信人的诉求。开发公司表示卓越学府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权属归开发公司所有,可通过出售、租赁两种合法方式向小区业主提供使用,并非小区公共配套免费设施,无法免费向全体业主开放使用。 为维护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及通行秩序,开发公司联合小区物业制定规范化停车管理机制。小区地面道路为人行通道及消防应急通道,若允许私家车随意停放,极易造成通道堵塞、影响业主日常通行,同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不符合小区规划设计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因此开发公司严禁地面随意停车,引导所有机动车辆入库规范停放,既能够保障小区人行安全、保持园区环境整洁,也可全面规避消防安全风险,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目前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充足,可完全满足业主日常停车需求,租售流程公开透明、价格合规公示。 根据调查情况,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意见如下: 1、我单位已督促开发企业制定相应车位租售方案,目前开发企业已联合物业公司将方案发布至小区业主群,详细信息可请来信人前往小区物业现场咨询了解。 2、卓越学府项目规划设计为人车分流,小区地面道路除特殊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停放。 二、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7月20日,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来电人表示认可。 三、办理单位: 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石贤威,联系电话0393-5866886。
2026年7月20日
回复部门: 范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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